根据《绿色饭店》(GB/T21084-2007)国家标准,为规范评审规则及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创建申请
1.企业派员参加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国家标准培训学习,通过考试取得绿色饭店内审员(2名)和绿色管家(前厅、客房、餐饮服务人员各2名)资格。
2.申报企业自行在绿色饭店数据在线服务平台(http://green.chinahotel.org.cn)完成在线注册。
3.登录绿色饭店数据在线服务平台,下载《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及评定细则等相关文本内容。
二、自查改进
1.企业成立绿色饭店创建小组。创建小组由总经理任组长,绿色饭店内审员和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参与。
2.召开全体创绿动员大会,请绿色饭店内审员或绿色饭店评审专家现场进行绿色饭店标准培训学习,树立节约、环保、放心、健康的绿色意识。
3.企业对涉及标准的各环节逐一核对和排查。自查结果已达到申报相应等级要求后,即可向评定机构申请评审。
三、咨询辅导
在企业自查改进过程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申请绿色饭店咨询辅导项目,以便高质量完成绿色饭店对标创建准备工作。咨询辅导项目包括:
1.绿色专项培训:企业全员标准宣贯培训、绿色饭店评审员培训、绿色管家培训,提升绿色对客服务能力。
2.专项对标辅导:绿色领跑者指标评测、绿色工程审计、绿色现场管理(客房、餐饮)、创绿申报汇编材料辅导等,提升绿色盈利能力。
3.绿色服务产品:绿色饭店统一设计制作的标识标牌、绿色产品推荐目录、员工岗位等级培训认定课程、OTA线上绿色标识、参加绿色消费节活动推广等,提升绿色影响力。
4.企业在完成咨询辅导相关内容,即可向评定机构申请现场评审。
四、申报受理
1.递交申请材料。申报企业自行在绿色饭店数据在线服务平台(http://green.chinahotel.org.cn)进行数据填报和“绿色饭店”申报文件包(内容见附件)上传。
2.申报级别。绿色饭店分为一叶级、二叶级、三叶级、四叶级和五叶级五个等级,五叶级为最高级。
3.申报受理。评定机构接到企业创建绿色饭店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后,应根据相关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核实,并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与否的答复。
4.评审委派。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集中统一安排评审(4次/年,每季度一次),为符合条件的受评企业出具评审委派函,由各地评定机构或企业沟通协调后,在本季度完成相应评审工作。评审结果每年统一发布两次。
五、现场评审
1.评审组:评审组由《绿色饭店》国家标准注册评审员参加,组长须由具有高级评审员资格且非本地区和本企业的评审员担任。现场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评审员交通食宿费用需由受审企业据实支付。
2.评审主要内容:审定申请资格和申请报告,现场核实国家标准的
3.评审流程:
(1)召开首次会议,评审组和企业绿色饭店创建小组全体出席,双方介绍情况。
(2)现场审核绿色饭店原始文件资料,确认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
(3)实地检查:评审员根据评定细则,对企业的重要部位、主要项目进行实地检查,并就有关问题考核相关人员。
实地检查线路安排:饭店外围环境-前厅-消防控制中心-锅炉房-配电室-洗衣房-垃圾房-员工后勤区-客房-餐厅-厨房-会议室-娱乐、健身房-办公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路线,但不能缺项)
技能操作考核:客房清扫操作、餐厅摆台服务、绿色菜品质量。
(4)评审组召开工作会议,交流审核意见。对企业自评填写的《绿色饭店评定细则》分数逐项审核,并将评审组最终确定的分数填写在评定细则里。
(5)起草现场评审报告。
(6)同企业主要负责人交流评审结论,确定整改时间。
(7)召开末次会议,沟通不达标项目与整改建议,宣布现场评审结论。
评审合格与否,评审员均应提交现场评审报告。对现场评审未予通过的企业,企业按标准进行整改,待接到整改完成并要求重新评审报告后,于一个月内再次安排评审。
六、批准与授牌
对于评审组现场评审通过的企业,报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并于两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应授予相应等级的绿色饭店证书牌匾、银杏叶徽章和绿色饭店宣传物。证书、牌匾和银杏叶徽章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统一制作、核发。获得批准的企业应将《绿色饭店》牌匾置于企业前厅明显位置,绿色管家工作期间应佩戴徽章,对客服务区域应明显摆放绿色饭店宣传物品,引导鼓励消费者进行绿色消费。
七、持续改进
获评绿色饭店企业应按照《绿色饭店》国家标准做好持续改进提升工作,积极参与绿色赋能行动,加强人员培训,提升服务品质和盈利能力。
八、有效期与复核
1.《绿色饭店》评定等级的有效期为四年,到期重新进行等级申请与评定。
2.有效期内绿色饭店需每年进行一次在线数据更新,每四年进行重新评定。对标准严重降低或达不到评定标准的企业,根据其不同程度分别给予通报、降级和取消。
3.实行暗访制度暗访是在有关工作人员不暴露身份的情况下,通过现场观察、征求顾客意见等方法,了解企业的真实水平,为评审和确定等级提供客观证据。
暗访人员须由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委派。暗访人选从获得注册评审员、高级注册评审员中委派。每次执行暗访工作任务时,评定机构应发放指派授权文件。暗访结束时,暗访人员应通知企业,在出示资格证书的同时,还应将授权指派文件交给企业,与企业交换意见,暗访报告要和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名。
本办法第五次修订并经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全国绿色饭店工作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