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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彰范围
   
     担任酒店、饭店、餐饮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总裁以及副总经理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
  优秀企业家基本条件

  1. 热爱饭店、餐饮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在当地饭店业有较高的威望;
  2. 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关爱员工,企业有健全的工会组织,积极支持工会开展工作;
  3. 在饭店、餐饮企业工作8年以上,具有丰富的饭店管理经验,良好的团队精神;
  4. 企业经济效益良好,在当地同类企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5. 熟悉饭店经营管理知识,在有关行业刊物上发表过文章,取得突出业绩。
  6. 创新能力强,对饭店品牌或名店的形成做出过贡献。

  申报程序

  1. 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并附3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到所在地方协会。地方协会没有成立的,由企业主管单位盖章后将材料报送到中国饭店协会;
  2. 各地协会根据条件审定合格后,推荐到“全国饭店业优秀企业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 由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中国饭店协会和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予以批准;
  4. 由中国饭店协会和中国财贸烟草工会联合授予“全国饭店业优秀企业家”称号,颁发奖牌证书,进行大会表彰。
 


  二十年来,我国饭店业快速发展。截至2004年末,全国饭店企业已经发展到22万家,从业人员256万人,餐饮企业282万家,从业人员1129万人,2005年全国饭店与餐饮业销售额超过一万亿元,成为扩大内需、拉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国饭店与餐饮业从业人员辛勤劳动的结果,在他们中间,涌现出一大批品德高尚、贡献突出的优秀企业家,这些优秀企业家用自己的拼搏奋斗谱写了可歌可泣的动人赞歌,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崇高品格,充分体现了中国人民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时代风貌。

  此次表彰活动自2005年8月正式启动以来,得到了全国各省、市饭店与餐饮协会和各大饭店集团,各级财贸工会以及广大企业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经过半年多时间的推荐、评比,经专家评审委员会的严格评审,提出了候选人名单。为了保证评选的公平和公正,评选办公室将候选名单及事迹材料在网上进行了公示,根据公示结果,确定了463名同志为“全国饭店业优秀企业家”。

  希望全国饭店业的广大经营管理人员,都要向获奖的优秀企业家学习,能够涌现出更多洞悉饭店业发展规律,熟悉饭店企业现代管理,拥有丰富饭店管理经验,能够适应国际化市场竞争的优秀企业家,为我国饭店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全国饭店业优秀企业家风采
中国饭店协会饭店业优秀企业家表彰评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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