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宗旨 |
| 第一条 本基金宗旨:弘扬美食文化、提升企业品牌 |
| 第二章 基金来源和用途 |
| 第二条 本基金的来源: |
1、杨贯一及徒弟和友好人士的个人捐赠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2、按国家规定获取投资受益(利息、国债);
3、其他合法收入等。 |
| 第三条 本基金主要用于: |
1、推动技术创新,举办鲍翅燕肚参美食竞赛活动;
2、提升企业品牌,奖励对中国餐饮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3、开展饭店信息服务和国内外交流;
4、发展培训教育事业,培养餐饮业高级人才;
5、支付基金办公室日常费用,年会经费;
6、资助社会公益事业;
7、理事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支出。 |
| 第三章 基金的任务和基本原则 |
第四条 中国饭店协会世界御厨杨贯一基金(以下简称杨贯一基金)是经中国饭店协会同意成立的
专项基金。 |
第五条 杨贯一基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办公室),由中国饭店协会授
权统一协调接受捐赠。办公室为杨贯一基金日常管理机构。 |
第六条 杨贯一基金的主要任务是:弘扬杨贯一精神,推动阿一鲍鱼发展,让更多的饭店和餐饮企业掌握鲍翅燕肚
参技术,让更多的消费者能吃到鲍翅燕肚参国粹美食,为行业培养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
| 第七条 基金接受捐赠和使用的基本原则: |
1、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遵循捐赠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
3、严禁将捐赠款项挪作他用;
4、遵循尊重捐赠者意愿与符合行业利益相统一的原则。 |
第四章 基金的管理 |
| 第八条 基金理事会 |
1、本基金聘任理事10-15名。理事由热心于中国餐饮事业,对鲍翅燕肚参识食、识煮、识买并熟悉和了
解餐饮行业的业内专家担任。
2、本基金设立理事长,由中国饭店协会提名推荐,经理事会选举后产生。
3、经理事会议决议通过后,基金可以聘任名誉理事长、特邀顾问。 |
| 第九条 理事会任务 |
| 1、理事会职责: |
①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②研究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③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④听取、审议办公室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报告;
⑤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
2、理事会议每年召开1次,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遇有特殊情况,有1/2理事联名提议,必须召开理
事会议。 |
3、理事会议须有1/2以上理事出席或书面授权方能召开;理事会议决定须经出席理事过半数通过方可有
效。 |
| 4、下列重要事项的决议,须经出席理事表决,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
①选举或者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
②重大募捐、投资活动。 |
| 5、理事每届任期为四年,期满后可以连任。理事长可连选聘任,连任两届。 |
| 第十条 理事长、副理事长 |
| 1、理事长、副理事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①热心中国美食,在国内外餐饮界有很高声誉,对中国美食作出突出贡献;
②理事长、副理事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
③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
| 2、理事长行使下列职责: |
①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议;
②检查理事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③签署重要文件; |
| 3、办公室行使下列职权: |
①主持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议决议;
②制定和实施基金年度活动计划和预算报告;
③拟定资金的筹集、管理和发展计划;
④拟定基金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议审批;
⑤协调各机构开展工作,决定各机构专职工作人员聘用。 |
第十一条 杨贯一基金本着“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奖励、择需资助”的基本原则合理进行规范使
用,发挥其最大效能。 |
第十二条 杨贯一基金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由基金办公室按照基金的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组织
实施。 |
第十三条 杨贯一精英勋章的评选、杨贯一基金合作伙伴的发展、会员的增加、教育培训基地的建立,由企业
和个人自愿申报或由地方行业主管部门、协会推荐,严格准入标准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
第十四条 杨贯一基金由办公室统一进行收付款项、开具收据、编制报表、颁发证书等事务的日常管理
。杨贯一基金办公室须在每年的基金理事会议期间向理事会提交上年度基金执行、使用情况报告和下年
度预算报告。 |
| 第十五条 捐赠款的收入与支出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基金专户管理,并按年编制会计报表。 |
| 第十六条 基金捐赠款项入账后,捐赠人不能以任何借口要求退还。 |
| 第五章 基金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
第十七条 基金因完成功能或捐赠方终止捐赠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办公室提出终止提议,并报基金理
事会研究同意。 |
第十八条 基金终止前,须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
的活动。 |
| 第十九条 基金终止后的剩余财产的处理,由办公室提出意见,并报基金理事会同意后方可实施。 |
| 第六章 附 则 |
第二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办公室和捐赠者协商处理。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本办法经杨贯一
基金理事会讨论通过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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