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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1年度全国住宿和餐饮行业标准计划征集工作的通知
编辑:行业发展部    时间:2021-01-05 14:12:25    浏览次数:3858

各有关单位:

中国饭店协会是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所在单位,可牵头申报国家标准、国家行业标准,同时也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正式注册,可作为行业组织发布团体标准。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关于推动生活服务业向高质量和多样化升级的指示精神,加强行业标准体系建设,现面向各协会、企事业单位、各大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启动2021年度国家/行业/团体标准制订计划征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基本原则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遵循公正、公开、公平、协商一致原则。符合“十四五”规划中指明的行业发展方向,重点解决当前行业的痛点、堵点问题,满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二)内容要求

申报制订标准可以是住宿业、餐饮业各业态的基础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服务标准等,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具有可行性,满足市场对标准的需求,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无重复。

(三)技术要求

申报单位具有标准化能力,能确保标准的专业技术水平。

(四)自愿原则

根据深化标准化工作的要求,单位自愿申报标准的制订工作。标准制定经费由提出立项申请单位负责筹措。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在所在领域处于领先地位。

(二)具有从事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研究、制定的积极性,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技术水平和能力。

(三)具有与标准相关的研究和应用实践基础。

(四)鼓励多个市场主体联合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标准制定立项申请书》(附件一),及其他证明自身市场地位和标准化能力的相关材料。年度计划申报截止至1月31日。

(二)立项审批

根据申报情况,协会将适时组织标准立项评审。经评审专家评估通过后,对通过评估的标准纳入国标/行标年度申报计划,以及团体标准年度制定计划。对于纳入年度申报/制定计划的项目,在年度标准工作中优先处理。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九号院五栋大楼

联系人:宋小溪

座 机:010-88365873

电子邮箱:41629460@qq.com


中国饭店协会

全国饮食服务业标准化委员会

2021年1月5日


关于开展 2021年度标准征集工作的通知.docx


来源:中国饭店协会